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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开展2013年校内预算支出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时间:2013-05-08点击数:

各院(部、系),机关、教辅、后勤各单位:

2013年是学校全面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的关键一年,资金压力依然十分巨大。为了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细化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现对2013年校内预算支出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3年校内支出预算编制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职能部门在校内二级单位预算支出申报过程中的审核管理作用,学校对2013年预算支出编制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强化职能部门的审核管理作用。

2013年学校预算支出分为五大类(详见2013年预算支出分类表),由职能部门对相应经费类别支出项目的申报工作进行指导和初步审核。

2013年预算支出分类表

序号

经费类别

职能部门

经费内容

人员经费支出

人事处

人事处负责核定各二级单位在职教职工人数,人员工资、职工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在职和离退休职工医疗费、督导专家组工资及补贴、新校区人员补贴、抚恤及其他补贴(含离退休干部特需经费、离退休过节补贴、职工福利及疗养费)、教职工奖励、研究生“三助经费”、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教职工培训等专项经费。

学生事务经费支出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学生“奖、贷、助、减、免”项目、学生资助、学生就业等专项经费。

团委

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活动,迎新及学生搬迁等其他专项经费。

研究生部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公费补助等专项经费。

教学经费支出

计划财务处

各二级院(部、系)教学经费。

教务处

二级院(部、系)教学专项经费。

本科生的招生、教学、考试、教务、体育维持费等教学专项。

研究生部

(学科建设办公室)

负责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学科(含相应的重点实验室)建设、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创新基金、研究生业务费等专项经费。

实验室管理处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学生实习、本科生创新基金及科技活动、大学生竞赛等专项经费。

图书馆

图书购置、科技文献信息管理、期刊、电子文献及数据库其他专项经费。

科研经费支出

科技处

科研配套经费、重点实验室建设、科技工作等专项经费。

运行及保障经费支出

计划财务处

行政机关包干经费、行政部门专项经费。

信息中心

校园网络建设、通讯补贴、信息化管理及运行经费等专项经费。

后勤管理处

水、煤、电、气、暖费用,校园运行费、维修改造、物业管理、车辆运行等专项经费。

国有资产处

行政设备购置等专项经费。

(二)校内预算编制办法。

2013年,学校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科学编制”的预算支出申报原则,实施“二上二下”的校内预算支出编制办法。

“一上”:各二级单位根据学校中心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按照2013年预算支出分类表中职能部门负责内容,向相应职能部门报送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各职能部门对各二级单位报送的相关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进行初审,并按项目轻重缓急进行排序,经分管校领导审核后报送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对各职能部门提交的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进行汇总、审核,并根据学校当年预算收入情况,提出初步预算控制数及项目后上报校财经委员会审核。

“一下”:计划财务处将校财经委员会审核后的预算控制数和项目下达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根据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对各二级单位报送的预算项目进行细化和调整,并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核。

“二上”:各职能部门将调整后的预算项目报送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汇总审核后提出2013年财务预算方案并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

“二下”:财务预算方案经校党委会最终审定后,学校下达2013年综合财务预算方案。

二、校内预算支出申报工作安排

1.机关、教辅、后勤各单位包干经费和各院(部、系)教学经费由计划财务处核拨,各单位不再申报。

2.各二级单位专项经费申请数额原则上要控制在上年预算以内,确保学校集中资金重点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新校区二期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

3.各二级单位根据2013年预算支出分类表中职能部门负责范围,向相关职能部门报送《2013年专项经费预算申请表》,由相应职能部门汇总初审后报送计划财务处审核,具体职责划分如下:

(1)教务处负责核定二级院(部、系)的现有学生人数,负责院(部、系)专项教学经费,本专科生招生、教学、考试、教务、体育维持费等教学专项经费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2)科技处负责申报2013年科研经费收支计划,负责科研配套经费、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科技工作经费等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3)研究生部(重点学科办公室)负责核定各院(部、系)的在校硕士生人数,负责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学科(含相应的重点实验室)建设、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创新基金、研究生业务费等专项经费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4)图书馆负责图书采购经费以及其他专项经费的申报。

(5)人事处负责核定各二级单位在职教职工人数,负责人员工资、职工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在职和离退休职工医疗费、督导专家组工资及补贴、新校区人员补贴、抚恤及其他补贴(含离退休干部特需经费、离退休过节补贴、职工福利及疗养费)、教职工奖励经费、研究生“三助”经费、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人才引进经费、教职工培训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申报。2013年人才引进工作发生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专项经费在2014年初审和申报工作。

(6)学生工作部(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生“奖、贷、助、减、免”项目、学生资助经、学生就业等专项经费的申报。

(7)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学生实习、本科生创新基金及科技活动、学生竞赛等专项经费的初审和申报工作。

(8)党政办公室负责学校文印机要、行政接待、档案管理、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办公室车辆运行等专项经费的申报。

(9)党委组织部负责党建、干部培训、党校等专项经费的申报。

(10)党委宣传部(统战部)负责宣传、校刊等专项经费的申报。

(11)国有资产处(招投标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设备采购、仪器设备维修等专项经费的申报。

(12)合作发展处负责筹资、引资工作等专项经费的申报。

(13)保卫部(处)负责新生军训、消防安全设施等专项经费的申报。

(14)后勤服务集团负责水、煤、电、气、暖,后勤保障运行、维修改造项目、物业管理、车辆运行等专项经费的申报。

(15)新校区管委会负责新校区临时突发事件处置、运行费、接待费等专项经费的申报。

(16)基建处负责新校区二期建设经费、集资楼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的申报。

(17)离退休管理处负责离退休人员各种活动经费、各类节日补助等专项经费的申报。

(18)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络建设、信息流量费用、通讯(科级以上干部通讯补贴)等专项经费的申报。

(19)团委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学生专项经费、迎新及新校区学生回迁等专项经费的申报。

(20)其他单位按需要报送本部门专项经费项目。

三、2013年预算申报工作说明

(1)各二级单位申报的专项经费项目须具备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所申报专项经费必须附有可靠的、合理的计算依据。

(2)学校2013年财务预算方案一经下达,无特殊原因不作调整;确因外部情况突变需要调整或新增预算的,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校级会议议事规则》(西石大党〔2012〕51号)执行。

(3)2012年及以前年度专项经费因项目未实施而又确需实施的或因其他原因未及时办理支出手续的,应附有关说明于2013年重新申报。

(4)《2013年度专项经费预算申请表》和《2013年度专项经费预算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可在学校网站计划财务处网页下载。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预算要求和格式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并于2月26日前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初审。各职能部门和机关、教辅、后勤各单位将于3月1日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报送计划财务处(行政楼218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廉康萍 李文兵

联系电话:88382524

E-mail:xsyucw@vip.163.com

附件:1.2013年度专项经费预算申请表

2.2013年度专项经费预算申请汇总表

西安石油大学

2013年1月17日

西安石油大学文件(西石大财〔20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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