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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关于编报2015年学校经费预算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时间:2014-11-05点击数:

西石大财〔2014〕158号

西安石油大学关于

编报2015年学校经费预算通知

各院(部、系),机关、教辅、后勤各单位:

为做好2015年学校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稳步发展,现将2015年学校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2015年预算编制要按照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相关制度、规定,体现学校的发展目标、年度工作需要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全面高效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坚持依法理财,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支出,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硬化预算约束,试点预算绩效管理。

二、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全面完整原则。即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厘清学校收入、支出预算,明确收支范围,加强统筹协调,避免资金交叉重复申请。加强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其他资金的管理。各单位必须全部将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管理,杜绝遗报、漏报、瞒报现象。

2.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即预算安排以收定支,不搞赤字预算。

3.统筹兼顾,确保运转,保障重点原则。即预算在保证人员经费、学校正常运转支出的基础上,坚持发展优先战略,要围绕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保证学校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支出的资金需求,反映资金重点投向,保证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

4.优化结构,增收节支原则。在安排专项支出预算时,根据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学校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预算。同时,积极发挥各单位积极性,广开筹资渠道,以各种方式、方法筹集办学资金。要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从实编制预算,切实控制“三公”费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和行政运行经费。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制度化。

5.科学合理,权责相适原则。收入预算编制要客观、真实,支出预算要合理、规范,尤其是项目支出要进行科学论证,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如实编制,要明细到具体内容和数额。进一步理顺财权和事权关系,使经费预算与单位履行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相适应。

三、预算编制的内容

学校经费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综合财务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全面反映学校财务收支状况。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的办学资金收入计划,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编制应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有收入应及时足额上交学校,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严禁收入分流、坐收坐支和私设“小金库”,承担上缴目标任务的单位须按时足额上缴应缴款项。

计划财务处根据学校学生数测算本专科生和学术型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收入情况,按照生均拨款标准测算生均财政拨款数,测算各项专项经费数;研究生部测算专业型研究生的人数及学费收入数;科技处测算科研经费收入;继续教育学院测算函授生、全日制脱产生、半脱产生、自考生学费及培训费;资产经营处测算资产经营公司、宾馆和对外经营门面房上交收入;合作发展处测算捐赠收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测算与留学生教育相关的收入;各二级教学单位测算承担的培训及其他收入情况。其他有创收的单位均应上报预计创收收入。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可用于教学、科研、人才建设、学科建设和其他活动的资金支出计划,学校预算支出按使用用途分为五大类,即:人员经费支出、学生事务经费支出、教学经费支出、科研经费支出、运行及保障经费支出。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相应经费类别支出项目进行申报(相关职能部门所负责申报经费内容详见附件1)。在经费安排的优先次级上,学校优先满足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基本经费支出的需求,在此基础上,结合学校财力、学校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合理安排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经费。

基本经费支出预算是指学校为维护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经费,包含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而用于个人方面的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含人事代理和临时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经费等。学校人事处统筹管理学校预算安排的人员经费,单位所申报的项目支出涉及人员经费时,须向人事处归口申报。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而用于公用事业方面的支出,其中院(部、系)、机关、教辅、后勤各单位包干经费无需申报,由学校按定员定额标准统一测算编制。

专项项目经费支出是指学校在特定的时间内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另行安排的一次性费用,项目支出预算仍采取职能部门归口申报方式,由归口职能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计划财务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才队伍建设、教学建设、学科建设、平台建设、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央支持地方建设、修缮项目、设备购置等。

四、预算编制时间安排

1.一上阶段(20141120日前完成)

申报单位须将经费预算申请表(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一起报送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专项经费预算进行初步汇总和审核。

2.一下阶段(20141120-1210日)

计划财务处根据学校当年预算收入情况,提出初步预算控制数及项目并上报校财经委员会审核。经校财经委员会审核后,计划财务处将2015年预算控制数和项目下达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根据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对各二级单位报送的预算项目进行细化和调整,并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核。

3.二上阶段(20141211-20141220日)

各职能部门将调整后的预算项目报送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汇总审核后提出2015年财务预算草案。

4.二下阶段

2015年学校预算草案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后下发执行。

五、2015年预算编报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并指派专人负责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面、准确、科学、合理地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避免因预算编制不周密而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2015年部门预算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数字准确,编报及时。

2.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坚持从严从紧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参照上年实际收支数和2015年收支预测进行编制。

3.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工作职责,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好所属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既要防止因业务交叉重复编制预算的现象发生,又要避免因工作职责划分不清而导致经费使用上互相扯皮的事情发生。各单位根据2015年预算支出分类表中负责单位的职责范围,向负责单位报送预算,由相应职能部门汇总初审后报送计划财务处审核。

4.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考评。对部分单位和项目试行目标收入和支出绩效考核,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强化各单位责任探索建立预算绩效问责机制,切实提高各单位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学校将于年终决算时对目标收入和支出编制进行绩效考核,对完成预算收入目标的给予奖励,未完成要给与相应的处罚。对漏报预算项目导致执行时需追加预算的单位、虚报预算项目而不执行的单位,以及申报立项项目与实际支出情况不相符的单位,要进行事后责任追究并减、停其2016年预算。

5.负责单位申报的专项经费项目须具备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所申报专项经费必须附有合理并详细的计算依据,专项经费申报时须报支出内容和支出明细(见附件2)。各二级单位属于经常性专项经费的申请数额原则上要控制在上年预算以内,确保学校集中资金重点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新校区二期后续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后勤处(后勤服务集团)负责的“水、电、气、暖、煤”和物业管理费、保障运行费等专项2015年支出预算不超过2014年实际支出数。2015年人才引进发生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专项经费在下一年度申报。

6.专项经费在当年项目执行完后,在年底清零。2014年及以前年度专项经费因项目未实施而又确需实施的或因其他原因未及时办理支出手续的,应附有关说明并于2015年重新申报。未重新申报者将不予考虑。

7.学校2015年经费预算方案一经下达,具有严肃性和刚性要求,预算方案经党委常委会审定后即具有法定效力,单位须严格遵照执行,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做出减收或增支的决定,各预算项目申报的支出大类不得随意更改。无特殊原因不做调整。确因外部情况突变需要调整或新增预算的,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校级会议议事规则》(西石大党〔2012〕51号印发)执行。

六、2015年预算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报送时间

2014年11月20日前,各单位须将本单位预算及归口管理的预算报送计划财务处。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上报的单位,计划财务处将可直接核定单位收支。

(二)报送要求

1.2015年学校经费预算申请表(附件2)在计划财务处网站的“资料下载”专栏下载,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申请表要求和格式填写。

2.经费预算申请表一律用A4纸打印,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计划财务处预算管理科(3号实验楼一楼大厅),电子数据发送至xsyucw@vip.163.com邮箱。

联系人:李文兵 联系电话:88382524

附件:1.2015年预算支出分类表

2.2015年学校经费预算申请表

西安石油大学

2014年11月3日

附件1:

2015年预算支出分类表

序号

经费

类别

负责单位

经费内容

人员经费支出

人事处

核定各二级单位在职教职工人数,负责申报人员工资(正式人员、人事代理、临时人员)、职工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在职和离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抚恤及其他补贴、教职工奖励、研究生“三助经费”、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教职工培训等专项经费。

负责审核督导专家组工资及补贴、新校区人员补贴。

工会

负责申报职工福利费等专项。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负责申报离退休人员等专项。

学生事务经费支出

学生工作部(处)

就业指导中心

负责申报学生"奖、贷、助、减、免"项目、学生资助、学生就业等专项经费。

团 委

负责申报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活动、迎新及学生搬迁等其他专项经费。

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负责申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公费补助等专项经费。

教学经费支出

计划财务处

负责审核各二级院(部、系)教学经费。

教务处

负责申报本科生的招生、教学、考试、教务、体育维持费等教学专项。

负责审核各二级院(部、系)教学专项经费。

研究生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负责申报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学科(含相应的重点实验室)建设、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创新基金、研究生业务费等专项经费。

实验室管理处

负责申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学生实习、本科生创新基金及科技活动、大学生竞赛等专项经费。

图书馆

负责申报图书购置、科技文献信息管理、期刊、电子文献及数据库其他专项经费。

科研经费支出

科技处

负责申报科研配套经费、重点实验室建设、科技工作等专项经费。

运行及

保障

经费

支出

计划财务处

负责审核机关、教辅、后勤各单位包干经费。

党政办公室

负责申报学校文印机要、行政接待、档案管理、稳定安全工作、党政办公室车辆运行等专项经费。

党委组织部

负责申报党建、干部培训、党校等专项经费。

党委宣传(统战)部

负责申报宣传、校刊等专项经费。

保卫部(处)

负责申报新生军训、消防安全设施等专项经费。

合作发展处

负责申报筹资、引资工作等专项经费。

国有资产处(招投标办公室)

负责申报行政办公设备采购、仪器设备维修等专项经费。

基建处

负责申报新校区二期后续工程建设经费、集资楼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负责申报离退休人员各种活动费等专项经费。

新校区管委会综合

工作办公室

负责申报新校区临时突发事件处置、运行费等专项经费。

信息中心

负责申报校园网络建设、通讯补贴、信息化管理及运行经费等专项经费。

后勤管理处(后勤

服务集团)

负责申报水、电、煤、气、暖费用,校园运行费,维修改造、物业管理、车辆运行费,学生食堂水、电、气、暖费用及设备维修、更新等专项经费。

其他单位

按需要申报本部门专项经费项目。

抄送:校领导。

党政办公室 2014年1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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