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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集中办理校本部集资楼公积金贷款的通知

作者:计划财务处时间:2016-03-30点击数:

计划财务处于2015年12月为校本部集资楼住户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相关手续,部分教职工由于外出学习、进修、出差等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贷款手续,经计划财务处多方沟通,现再次集中为我校教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审批手续,请尚未办理的校本部集资户务必于2016年4月8日前将所需资料(见附件,并一律使用A4纸单面打印)交至计划财务处预算管理科(3号实验楼一楼大厅)。

逾期将不再办理集资楼公积金贷款事宜。

联系人:徐 蕾 联系电话:88382475

附件:

附件1 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 西安石油大学集资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登记表.docx

西安市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需上缴的资料清单.docx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点.doc

计划财务处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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