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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关于编报2014年学校经费预算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时间:2013-11-21点击数:

各院(部、系),机关、教辅、后勤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学校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2014年学校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全面完整原则。2014年预算编制要按照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相关制度、规定,体现学校的发展目标、年度工作需要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策、部署,各二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全面完整地测算各项收支,精打细算,不虚报、不漏报,力求预算真实、完整,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2014年预算安排以收定支,不搞赤字预算。

3.确保运转,保障重点原则。2014年预算在保证人员经费、学校正常运转支出的基础上,坚持发展优先战略,要围绕学校“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保证学校重大决策和重点项目支出的资金需求,保证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

4.优化结构,增收节支原则。在安排专项支出预算时,根据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学校财力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预算。同时,积极发挥各单位积极性,广开筹资渠道,以各种方式、方法筹集办学资金。要坚持勤俭节约,从严从紧从实编制预算,切实控制“三公”费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和行政运行经费。

5.科学合理,权责相适原则。收入预算编制要客观、真实,支出预算要合理、规范,尤其是项目支出要进行科学论证,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如实编制,要明细到具体内容和数额。进一步理顺财权和事权关系,使经费预算与单位履行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相适应。

二、预算编制的内容

(一)收入预算

计划财务处根据学校学生数测算本专科生和学术性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和其他收入情况,按照生均拨款标准测算生均财政拨款数,测算各项专项经费数;研究生部测算专业型研究生的人数及学费收入数;科技处测算科研经费收入和资产公司及附属公司上交学校收入;继续教育学院测算函授生、全日制脱产生、半脱产生、自考生学费及培训费;国有资产处测算宾馆和对外经营门面房上交收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测算校内经营收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测算与留学生相关的收入;各二级教学单位测算承担的培训及其他收入情况。其他有创收的单位均应上报预计创收收入。

(二)支出预算

2014年学校预算支出分为五大类(详见2014年预算支出分类表),由相关负责单位对相应经费类别支出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和申报。

2014年预算支出分类表

序号

经费类别

负责单位

经费内容

人员经费支出

人事处

核定各二级单位在职教职工人数,负责申报人员工资(正式人员、人事代理、临时人员)、职工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在职和离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抚恤及其他补贴、教职工奖励、研究生“三助经费”、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教职工培训等专项经费。

负责审核督导专家组工资及补贴、新校区人员补贴。

工 会

负责申报职工福利费及疗养费等专项。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负责申报离退休人员过节补贴费等专项。

学生事务经费支出

学生工作部(处)

就业指导中心

负责申报学生“奖、贷、助、减、免”项目、学生资助、学生就业等专项经费。

团 委

负责申报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活动、迎新及学生搬迁等其他专项经费。

研究生部

(学科建设办公室)

负责申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公费补助等专项经费。

教学经费支出

计划财务处

负责审核各二级院(部、系)教学经费。

教务处

负责申报本科生的招生、教学、考试、教务、体育维持费等教学专项。

负责审核各二级院(部、系)教学专项经费。

研究生部

(学科建设办公室)

负责申报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学科(含相应的重点实验室)建设、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创新基金、研究生业务费等专项经费。

实验室管理处

负责申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学生实习、本科生创新基金及科技活动、大学生竞赛等专项经费。

图书馆

负责申报图书购置、科技文献信息管理、期刊、电子文献及数据库其他专项经费。

科研经费支出

科技处

负责申报科研配套经费、重点实验室建设、科技工作等专项经费。

运行及

保障经费

支出

计划财务处

负责审核机关、教辅、后勤各单位包干经费。

党政办公室

负责申报学校文印机要、行政接待、档案管理、稳定安全工作、党政办公室车辆运行等专项经费。

党委组织部

负责申报党建、干部培训、党校等专项经费。

党委宣传

(统战)部

负责申报宣传、校刊等专项经费。

保卫部(处)

负责申报新生军训、消防安全设施等专项经费。

合作发展处

负责申报筹资、引资工作等专项经费。

国有资产处

(招投标办公室)

负责申报行政办公设备采购、仪器设备维修等专项经费。

基建处

负责申报新校区二期建设经费、集资楼建设经费等专项经费。

离退休职工管理处

负责申报离退休人员各种活动费等专项经费。

新校区管委会

综合工作办公室

负责申报新校区临时突发事件处置、运行费等专项经费。

信息中心

负责申报校园网络建设、通讯补贴、信息化管理及运行经费等专项经费。

后勤服务集团

负责申报水、电、煤、气、暖费用,校园运行费,维修改造、物业管理、车辆运行费,学生食堂水、电、气、暖费用及设备维修、更新等专项经费。

其他单位

按需要申报本部门专项经费项目。

三、预算编制时间安排

1.“一上”阶段(2013年12月12日前完成)

申报单位需将预算申请表或申请汇总表(加盖公章)及电子文档一起报送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专项经费预算进行初步汇总和审核。

2.“一下”阶段(2013年12月13日-12月31日)

计划财务处根据学校当年预算收入情况,提出初步预算控制数及项目并上报校财经委员会审核。经校财经委员会审核后,计划财务处将2014年预算控制数和项目下达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根据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对各二级单位报送的预算项目进行细化和调整,并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核。

3.“二上”阶段(2014年1月1日-2014年1月20日)

各职能部门将调整后的预算项目报送计划财务处,由计划财务处汇总审核后提出2014年财务预算草案。

4.“二下”阶段

2014年财务预算草案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后下发执行。

四、2014年预算申报要求

1.机关、教辅、后勤各单位包干经费和各院(部、系)教学经费由计划财务处核拨,各单位不再申报。

2.各二级单位根据2014年预算支出分类表中负责单位的职责范围,向负责单位报送预算,由相应职能部门汇总初审后报送计划财务处审核。

3.各二级单位属于经常性专项经费的申请数额原则上要控制在上年预算以内,确保学校集中资金重点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新校区二期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

4.负责单位申报的专项经费项目须具备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所申报专项经费必须附有可靠的、合理的、详细的计算依据。

5.人才引进发生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专项经费在下一年度申报。

6.专项经费在当年项目执行完后,在年底清零。

7.2013年及以前年度专项经费因项目未实施而又确需实施的或因其他原因未及时办理支出手续的,应附有关说明并于2014年重新申报。

8.学校2014年财务预算方案一经下达,无特殊原因不做调整。确因外部情况突变需要调整或新增预算的,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校级会议议事规则》(西石大党〔2012〕51号印发)执行。

9.预算填报表格在计划财务处网页“资料下载”处下载,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要求和格式填写,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相关负责单位初审。各负责单位要在12月12日前将预算表报送计划财务处(行政楼218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廉康萍 李文兵 联系电话:88382524

E-mail:xsyucw@vip.163.com

附件:1.2014年度收入预算申报表

2.2014年度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申请表

3.2014年度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申请汇总表

西安石油大学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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