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处领导工作职责处长职责 1.主持财务处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并实施学校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3.根据学校发展计划制定财经管理目标,开源节流,多渠道筹措资金,组织编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与控制,统筹使用学校的各项资金。 4.加强学校财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制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和工作建议。 5.协调校内校外工作关系,做好全处干部思想工作,组织处内业务学习培训,调动全处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6.负责财务处支部工作、工会工作、内部管理工作、处室文化建设工作、青年发展工作及各类文字材料的审核工作。 7.勤政敬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职责(1) 1.在处长领导下主管学校财务核算管理,分管会计核算办公室、资金管理办公室和稽核管理办公室。 2.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涉及学校财务核算方面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熟悉分管会计核算领域相关业务及政策,深入实际,掌握情况,及时为处领导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和具体工作建议。 4.有服务意识,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及时完成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 5.协助处长协调分管工作的校内外交流联系,调动各分管办公室人员的积极性。 6.勤政敬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7.完成校领导、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职责(2) 1.在处长的领导下主管学校预算管理、财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内综合工作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分管预算管理办公室、信息管理办公室。 2.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涉及学校财务预算管理、财务信息化管理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熟悉分管预算管理办公室及信息管理办公室有关业务及政策,深入实际,掌握情况,及时为处领导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和具体工作建议。 4.有服务意识,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及时完成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政策文件的起草工作。 5.协助处长协调分管工作的校内外交流联系,调动各分管办公室人员的积极性。 6.勤政敬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7.完成校领导、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