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0日,陕西省财政厅国库支付局收费处处长陈虹带领检查组成员一行四人来我校对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学校总会计师樊晓民、财务处处长范宏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专项检查。

总会计师樊晓民介绍了学校财政票据管理现状。财政票据是财政收支的法定凭证,学校高度重视财政票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明确票据管理员工作职责,规范票据领购、使用及结报流程,保证财政票据妥善保管。他表示,学校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票据使用管理,落实票据使用政策,将管理工作做得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规范。
陈虹处长对我校以往的工作情况给予了肯定。通过对财政票据的检查,能够了解财政票据管理、使用、核销、销毁情况,督促依法、依规管理和使用财政票据,使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学校要切实做好财政票据日常管理工作,要及时全面地学习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要善于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更要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始终把财政票据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收入资金管理风险。
检查组通过查阅财务账目、票据领用记录和实际翻阅票据使用情况,对我校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