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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第5次分配新校区教职工公寓楼房款的通知

作者:计划财务处时间:2018-07-04点击数:

根据学校规定及分房工作的相关安排,请参加新校区教职工公寓楼第5次住房分配的教职工在选房前预先缴纳2万元保证金,同时按照西石大财(2016)133号文第六条(2)的相关要求计算房款,请分配到新校区教职工公寓楼的教职工在选房工作结束后,按照所选房面积不同及时缴纳房款,缴纳房款金额分别为:

保证金交款时间:7月12日早8:00—18:00截止

房款交款时间:选房后一周内

交款方式:各行银联卡

交款地点:计划财务处大厅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后勤管理处

2018年7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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