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机关、教辅、后勤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省治理教育乱收费督查的通知》(陕教治办[2017]2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应规范各类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的各项收费政策和标准,严禁各单位或部门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应严禁未经审批收费或超标准收费,严禁以其他任何名义乱收费。对于发现的乱收费问题,学校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涉及经济问题的将移交纪委或有关部门查处。
计划财务处
201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