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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第二次分配新校区教职工公寓楼房款的通知

作者:计划财务处时间:2016-01-13点击数:

根据学校规定及分房工作的相关安排,请参加新校区教职工公寓楼第二次住房分配的教职工预先缴纳2万元保证金,同时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关于新校区教职工公寓房款收取时间、额度与方式有关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请分配到新校区教职工公寓楼B户型与C户型的教职工在分房工作结束后按照工程进度缴纳房款。请各有关教职工见通知后及时筹款,以免延误交款时间。按照不同户型,交纳房款金额分别为:

保证金交款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1月14日

房款交款时间:2016年1月15日

上午8:30——下午4:30

交款地点:二号学生公寓东侧103、104室

交款方式:各行银联卡或现金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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