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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新校区教工公寓房款的通知

作者:计划财务处时间:2016-01-08点击数:

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关于新校区教职工公寓房款收取时间、额度与方式有关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请各有关教职工见通知后及时筹款,以免延误交款时间。按照不同户型,交纳房款金额分别为:

交款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月15日

上午8:30——下午4:30

交款地点:二号学生公寓东侧103、104室

交款方式:各行银联卡或现金

请有关教职工按时交纳,逾期未交纳房款者,将按《西安石油大学新校区教职工公寓房款收取时间、额度与方式有关规定的通知》第四条相关条款执行。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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