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陕教财办〔2013〕14号)要求,我校已于2013年9月至11月对2011年至2013年9月在研的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课题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根据《陕西省审计厅关于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知》(陕审教调[2014]14号)精神,对我校2013年度科研经费审计范围的要求,决定于2014年5月8日起至5月26日开展对2013年10月至12月在研的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课题进一步的自查自纠工作。
审计工作目标、自查自纠工作依据及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参照《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西石大财[2013]149号)文件。
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依据三个文件及通知精神,对照自查自纠的内容,对检查时限内所承担的科研项目(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填写《西安石油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可在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并撰写自查报告,交所在院(部、系)汇总。
各相关职能部门、院(部、系)依据三个文件及通知精神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设、管理现状、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并对各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填写《西安石油大学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可在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同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撰写自查报告,于2014年5月26日前交至计划财务处资金科。
西安石油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