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率,优化审签流程,缩短等候时间,更好地为全校师生做好财务服务工作,自即日起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申报表》、《西安石油大学合同审签单》、《西安石油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国表一)、《西安石油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国表二)等需财务处领导审签的业务,统一由预算管理科协助办理。
办理审签业务时,经办人将待审签材料提交财务处预算管理科后即可返回,无需等候。待财务处相关领导审签完毕后,将由工作人员通知经办人前来领取材料。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9年04月28日